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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买气枪查到怎么处置

21财经网 2021-04-28 15:16:34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9日讯(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钟建林) 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公安部督办侦查的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两个网络贩枪犯罪团伙被依法取缔,陈某亚、林某峰、郭某军、李某河等13名被告人因犯非法买卖、制造枪支、弹药罪分别获刑。

2017年7月10日,在长沙市芙蓉区远大路与嘉雨路交叉口中国建设银行ATM取款机前,发生了一起持枪枪劫致人受伤事件。事后,警方将当事人袁某延抓捕归案,据其供述,他所持枪械均来自网上一家名为“东亚三国集团”的电商。

袁某延供述,他是以3450元的价格从这家电商处购得了一把黑色仿制美国“秃鹰”气步枪。当枪支的所有零部件到手后,他便根据网商提供的视频来组装该枪支。这才有了之后街头抢劫的一幕。

事发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很快打掉了两个相关联的网络贩枪犯罪团伙。据芙蓉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亚、陈某亮、仲某荣成立了一个买卖枪支、弹药、枪支组件的“东亚三国集团”。其中陈某亚为负责人,联系上线代理商和下线客户交易,陈某亮联系找枪支组件的厂家,仲某荣帮助陈某亚邮寄枪支、弹药以及收货收款。

而卖给袁某延枪支的,正是陈某亚。当买家需要气枪铅弹时,陈某亚会与林某峰、郭某军、李某河联系,购进这三人生产、销售的气枪铅弹。一般操作流程是,陈某亚将需要购买气枪铅弹的买家订单以及购买的资金转发给林某峰,林某峰将订单发给郭某军,郭某军买齐相关原材料后,交给李光河去制作气枪铅弹,并通过快递邮寄给订单上的买家。

3月15日,芙蓉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某亚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认定被告人林某峰、郭某军、李某河犯非法制造、买卖弹药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其他9名被告人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二年不等。

[责编:袁欣]

标签: 气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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